有效公民教育課程的特性
有效的公民教育課程,至少有四大特性:
● 學生之間廣泛的互動:要培養公民社會的參與技巧,以及敦促大眾負起公民的職責,其中最大的關鍵,就在於能採用激發學生互動與合作式學習的教學策略。這類教學策略的範例,包括小組活動、模擬教學、角色扮演活動、以及模擬法庭等等。
● 平衡處理各項議題的實際內容:以實際而公平的手法,來處理各項議題,是有效公民教育的基本要素,另外針對與爭議點相關的各個面向,進行批判性的思考,也是這類教育的基本要點。如果我們把司法與政治制度說成完美無缺或無懈可擊,學生一定會懷疑老師的可信度,以及整個課程內容的實際程度。從另一方面來說,假如我們只舉出制度失敗的例子,學生就比較不可能把制度視為維繫社會秩序與正義的正面手段。在尊重司法與政治制度、以及針對這些制度的應用實例提出建設性的批評之間,應該要設法找出一個平衡點。
● 在教室內運用社區的人士作為教學的支援:如果能和我們的司法與政治制度中,各種實際在其中工作的成年角色典範進行互動,就可以提高課程的可信度和真實感,同時可以有效培養學生對司法與政治制度的正面態度。在教室內適當運用人脈資源(例如律師、法官、警官與立法委員等),可以有效提高學生對與公民職責相關議題的興趣,同時促進學生對教師與學校表現出正面的反應。
● 校長與學校其他重要行政人員大力支持公民教育:要想在校內成功推動公民教育的一大關鍵,就是校內的行政人員,尤其是校長,一定要大力的支持。扮演支援角色的行政人員,要想協助公民教育的推動,可以製造一些機會,如提供同儕的支持,獎勵教學成就傑出的教師,或協助教師向校外的社區人士,說明並強調這個課程的正當性,並同時提供一些機會,讓員工培養推行公民教育課程所需的知識與技巧。此外,要成功推動公民教育,教師和同事對公民教育保持正面積極的態度,也十分重要。
成功的公民教育課程,會以充分注重每個人的方式,積極讓學生參與學習過程。這種課程十分重視反省、思考與對話,而且會很有系統的加以落實。在我們的憲政民主當中,為了促進大家負起公民的職責,有兩個同等重要的要素,就是培養知識與人格。在「民主基礎系列」的課程中,我們用盡所有的方法,試圖整合這些基本的特性。